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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的审判职能大大增强

2000-03-2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20年前老百姓一提起上法院“打官司”,不外乎是刑事案件、离婚纠纷等。现如今,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不但数量大而且范围宽,审判职能比过去大大增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北京市各法院受理的案件除传统的刑事、民事案件外,经济、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也不断增加,所占的比例也日益增大。

据了解,1979年前,北京市各级法院的审判机构主要是由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组成。1979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只有两类,一类为刑事案件,数量2122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0%;另一类为民事案件,8719件,占总数的80%。

改革开放后,北京市各级法院在原有刑事和民事审判庭基础上,又相继成立了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庭及执行庭、告诉庭等一系列新的审判机构。从受理案件的数量上看,1999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近19.5万件各类案件中,刑事和民事案件仅占到受理案件总数的49.7%,经济纠纷案、知识产权案、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数量比以往大大增加。

有关人士认为,这表明我国法院的审判职能大大增强,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矛盾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争议都可以到法院通过讼诉来加以解决,如今法院真是管得“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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